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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深圳人,我的老婆是在上海这边上班我认识的她,后来我们结婚了,就在深圳工作了,现在我们正在闹离婚,她就回到了娘家躲着去了,联系不到他,所以我打算要诉讼,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深圳异地诉讼离婚要办理什么手续呢?非常的谢谢

民事相关
2018-06-24 12:10:1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属于离婚诉讼管辖权的问题,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提到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证据和材料如下: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6、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
      (五)有具体的财产分割要求的,应提交主要财产清单。
  • 1、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2、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双方户口证明; 双方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3、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   离婚手续的办理分为单方办理,协议办理和诉讼办理。今天,小编为您介绍诉讼离婚手续需要注意的事项。  1、起草离婚起诉状;  2、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四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离婚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 异地诉讼离婚程序如下: (一)诉讼法院的管辖  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涉外离婚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  (二)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三)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和感情是否破裂是判决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  1、认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一般从四个方面考察:看婚姻基础;看婚后感情;看离婚原因;看有无和好的可能。  2、法定离婚的情形: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你好,深圳异地诉讼离婚办理流程如下: 1、书写起诉状。起诉状一般包括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当然前面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必不可少。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准备好上述诉讼材料之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一般情况下管辖权的法院就是在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也就是区一级法院,也包括本区法院的派出法庭。
      4、法院收到原告的立案材料后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件,按法律规定一般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5、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一般在5日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对方收到后在15日内答辩,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等答辩期过后,法院就可以安排开庭日期了。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离婚案件比较特殊,因涉及到人身关系,所以开庭当日双方必须亲自到庭,以接受法庭的调查,如果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申请不亲自到庭,等法庭准许后还必须出具是否同意离婚书面意见。
      8、正常情况下,在开庭后大概30天左右一般法院会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做出判决是否准予原告的离婚请求,并一起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出判决。这里说明一下关于能否判决离婚的经验,一般情况下,有法定的离婚理由,法院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法定的离婚理由,对方又坚持不同意离婚的(也就是不同调解离婚),这种情况下法院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不会判决离婚,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只能再等六个月以下再次诉讼,随着坚持的时间越长,起诉的次数越多,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越大,最后离婚一定可以成功。
  •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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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