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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抚养子女构成遗弃罪吗?要承担什么责任?律师你好,情况是这样的:因为我前夫是个好吃懒做的人,每份工作做几天就不做了,所以我就和他离了婚。孩子由我抚养,每个月他支付五百块钱的抚养费,但是这几年他迷上了赌博把之前的钱都花了,孩子的抚养费也好几个月没给了。我想问一下离婚后不抚养子女会构成遗弃罪吗?

民事相关
2018-05-31 08:46:3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您与您前夫离婚,现在由您抚养孩子,您前夫支付抚养费用,但是现在抚养费已经好几个月没有给了,那么就符合了遗弃罪中的应当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有能力抚养孩子但是故意拒绝抚养孩的构成要件,但是您前夫拒绝给抚养费没有到让您孩子重伤、死亡、流离失所等严重的情节,那么还不构成遗弃罪。
  • 您好,您的问题已经知悉,现在回复如下: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种。遗弃罪要求情节比较恶劣,根据您的表述,目前是不构成遗弃罪的,您可以起诉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 离婚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标准,父母离婚后,通常会产生子女与父母一方相分离,由父母另一方直接抚养的问题。夫妻离婚虽然不能消除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但是抚养子女的方式会发生变化,由共同直接抚养变为一方单独直接抚养。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归属问题,不仅关系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还影响到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正确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关系重大。 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你好,协议离婚是比较简便而且容易处理的办法,建议优先考虑;如果确有必要,感情确实破裂,那么走诉讼途径是下一步办法,您可以将具体情况和安排意愿告诉我,为你逐步解答,如果你觉得必要,建议去聘请律师为您代理,因为这个问题处理方式比较复杂,而且对后期的影响、风险都比较大,有律师的话,能够让你更好、更高效地保障你的权利,毕竟你的权益更需要保障。希望能够帮到你。
  •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因此,如果您的父母仍然有支付能力,他们仍应当负担您的抚育费。但是如果您的父母自身已经没有支付能力,则不能强求您的父母仍支付您的抚育费。请结合您的具体情况,详细咨询律师。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固定对方过错的证据,要求对方抚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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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