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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去水公司借钱我做了担保,我朋友每个月还利息但现在没还。公司找到我但我现在没能力还,我朋友也没管这个事了。我还是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债权债务
2019-03-18 06:02:3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朋友贷款没还清,你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在借款人出现违约不还款的情况下,违约金和赔偿金由借款人承担,如果借款人无力承担时,由担保人承担约定份额的违约金和赔偿金。担保人需要承担债务人无能力归还的借款。但是,超过年息36%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 你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担保人需要承担债务人无能力归还的借款。但是,超过年息36%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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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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