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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老公是在大学的时候认识的,毕业以后,我们认为我们的感情相当的稳定了,所以我们很快就结婚了。但是结婚以后我的老公居然经常对我实施暴力,现在我想要诉讼离婚了,想要咨询一下律师,诉讼离婚证据有哪些?诉讼离婚证据怎么找?谢谢

民事相关
2018-09-01 19:18:3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离婚案件举证时需注意:
      (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
      2、有代理人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形式的委托书。
      (二)当事人婚姻基础方面的证据:
      1、婚前相识、相恋经过的自述及知情人、介绍人等的证言;
      2、有关物品、信件;
      3、包办、买卖婚姻的证人证言;
      4、婚后情况自述、邻居、知情人证言。
      5、其他可以证明婚姻基础的证据。
      (三)证明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的证据:
      1、草率结婚,婚后仍未建立感情的陈述及相关知情人证人证言;
      2、一方暴力侵犯另一方的证据及有关人员的证言;
      3、证明一方婚前采取隐瞒情况等手段骗取婚的证据;
      4、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或一方被判长期徒刑的判决书;
      5、一方有不忠实另一方或具有赌博、酗酒等恶习的证据
      6、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7、县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8、双方婚后长期分居的证明;
      9、其它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四)证明夫妻财产的相关证据:
      1、双方各自财产的来源证据,财产取得时有关证人证言;
      2、共同生活期间取得财产(如房屋产权等)的证据;
      3、取得债权的证据
      4、个人债务及家庭债务的证据。(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各自承担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如果发生纠纷,夫妻一方中认为是其中一人的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主张的一方负担。)
      (五)证明抚养子女能力的相关证据:
      1、双方的经济收入证明;
      2、双方教育水平的证明和生活环境优劣的证明及其他参考情况;
      (六)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起诉离婚的证据应具备以下规格:
      1、通奸怀孕;
      2、淫乱或卖淫怀孕;
      3、非法与他人姘居或重婚怀孕;
      4、分娩后一年内下落不明的证明。
      (七)对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离婚的必须具备下列规格:
      1、被告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
      2、被告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
      3、被告与他人通奸或淫乱、卖淫,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或有关人员的证言、被告的陈述。
      (八)其它原因的证明。
  •   离婚诉讼证据:  1、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  这类证据在离婚诉讼中非常重要,可以说,缺少了它们,当事人往往很被动。不过,这些证据证明目的一般不会因为一方当事人隐藏、销毁证据而遭搁浅,毕竟,这些证据在相关部门都有备案:结婚证可以通过民政部门的婚姻状况证明替代;房产证可以在房管局查询;身份证可以在公安局人口查询中心开具证明。  2、银行存单、股票账户等  这类证据跟第一类证据有相似之处:有据可查。但是,这类证据具有自己的特点:对应的权益容易变更、变现。所以,在收集和保存该类证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做好固定工作。尤其是股票账户,由于股市波动导致帐户市值的不稳定增加了证明难度。  3、法定离婚事由的证据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的法定离婚事由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此不赘述。能够证明一方或双方具备了法定离婚事由的证据,是非常关键的,往往也很难收集。其中,证明一方犯罪是比较容易的;证明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则非常困难。证明重婚比较容易,但是,证明分居或同居则比较困难。  4、过错损害赔偿证据  过错损害赔偿的证据类似于法定离婚理由的证据,但是,在实际效力上往往非常脆弱;甚至,有时候,我们想当然的一些“证据”,到了法庭上,法官根本不予理睬。比如,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辅助其他证据)
  •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

      一、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二、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三、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四、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五、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六、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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