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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是独生子女,现在他爸妈因故身亡,所以他也想继承他爸妈的房产。但是他对于这方面都不怎么了解,所以我想问一下独生子女继承房产要怎么办理相关手续啊?还有就是继承这些房产是不是比较麻烦?希望有专家朋友们可以解答一下。

继承
2018-11-09 22:17:1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按照我国相关法律,一般情况下,房屋的产权人变更是要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的,但也有例外情况是法律不要求强制性进行变更登记的,因继承而产生的变更便是其中一种。因此您朋友如无需要可不进行房屋的变更登记,直接继承即可。当然如果想要变更的话,直接带齐相关证明资料即可办理,不麻烦。
  • 您好,您的问题已经知悉,现在答复如下:最好去当地法院办理司法确认手续,写明其它继承人对该房屋的继承权均不存在争议,之后持法院的文书前往当地的房管局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的手续。不是很麻烦的,如果对该房屋不存在争议,那其实办理司法确认手续是挺快的。
  • 有有效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无遗嘱的,首先确认界定父母亲的财产各有哪些;若还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还得分出他们的份额。具体情况,建议与律师当面咨询。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程序及奖励政策  一、办理机构: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二、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1)发放对象:  ①一对夫妻只生育1个子女的;  ②一对夫妻按规定有两个子女,因死亡只留下一个子女的;  ③独生子女死亡后,再生育1个或依法收养1个子女的;  ④夫妻未生育,依法收养1个子女的。  (2)申领程序:  ①由夫妻双方申请,到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如实填写;  ②经双方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核实,报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接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之日起30日内予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③夫妻户籍不在一地的,可以向其子女和父母一方的共同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四、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凭证享受下列待遇:  ①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每月奖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低于20元,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是财政拨款单位职工的,从财政拨款中列支,其他单位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承担;是农村居民的,由乡(镇)、村发给,或采取其他奖励形式;是城镇无业居民的,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是城市个体工商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  ②在入托、入学、就医、招生、招工、征兵、农村划分宅基地等方面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补助。  ③农村在调整责任田时,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给;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时给予优待;在招收乡(镇)、村集体企业事业职工及扶贫、救灾、贷款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④对符合条件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除享受上述待遇外,应给予表彰,并奖励二千元以上奖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奖励百分之五十,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由当地人民政府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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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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