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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结的婚,现在小孩出生了准备办理户口入户,但是我的户口还没有迁到我老公这边来,所以现在我准备把我的户口迁到老公这边来,请问一下2018户口迁移手续新规是怎么规定的?怎么办理?有哪位知道的给我讲解一下好吗?

婚姻家庭
2018-05-28 12:28:0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迁移户口,需要正当的理由,如结婚。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你好,2018年户口迁移手续如下: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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