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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吗亲。我想问一下。一个朋友喜欢我三年。但是我没有答应和他恋爱。在这期间他给我发过红包。这个红包他要。我不还可以吗。算犯罪吗?

其它综合
2018-06-02 14:14:54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红包视为赠予,可以不归还。一般来说,男女双方暧昧,恋爱期间赠送的一些物品以及一些财物的话,属于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赠与,赠与之后所有权就转移了,可以不予返还。恋爱关系不受法律的调整,法律认为这样的花费属于一种无偿的赠予,不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女方不必偿还恋爱期间男方的花费。
  • 你好,不算的。 。
  • 不需要偿还 。
  • 您好,如果标的较大的话,需要返还
  • 你好,属于赠与的,不需要偿还。
  • 这个不算是犯罪,你可以放心。
  • 红包视为赠予,可以不归还。
  • 你好,属于赠与的,不需要偿还。
  • 你好,不需要偿还,属于赠与。
  • 红包视为赠予,可以不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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