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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之前要缴纳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后来缴纳之后,我们还被通知要缴纳印花税,但是我们对于樱花说这方面不是很了解,希望律师能够给我们提供一份2018年最新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我们好自己先计算一下,然后提交给相关部门,谢谢。

房产纠纷
2018-06-20 05:16:3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税目
    范围
    税率
    纳税人
    说明
    1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立合同人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0.5‰贴花
    立合同人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5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立合同人

    6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0.5‰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1‰贴花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0.05‰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11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
    按所载金额0.5‰贴花
    立据人

    12
    营业账簿
    生产、经营用账册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立账簿人

    13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5元
    领受人
  • 答:您好,您的问题已经知悉,现在答复如下:
    1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2、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五贴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6、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按保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技术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11、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12、营业帐簿:(1)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账户的所记载的金额万分之五贴花;(2)其他账簿按件5元贴花。
    13、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五元。
  •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同时,为促进我国居民住宅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征纳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于1999年12月2日就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又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分三种情况征税:  1、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即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  2、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3、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手房交易中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在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上有一些优惠政策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方式是: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以上是对二手房交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有哪些优惠政策的简要介绍。二手房交易中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问题,我国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得很详细,除此之外,还规定了两种优惠政策,以规范我国二手房交易市场中的税收秩序。当然,有必要提醒大家的是,即便法律规定得很详细,但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一般也不会对此有清楚了解。因此,如果涉及到缴纳税收的问题,除了要咨询有关税务机关外,还应着重注意与交易对方关于税收缴纳的约定,必要的时候要咨询房地产律师,他们的建议或专业意见可能会帮助大家有效避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amp;quot;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 个人所得税是我国法定的税种之一,针对收入进行收税,符合征税标准的个人都应当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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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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