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女朋友是外地的,之前回家看爸妈去了,昨天让我开车去接她,但是在路上的时候,我的车发生了追尾,车辆擦破了很多地方,我想找保险公司理赔,我想要咨询一下律师,车辆保险理赔有期限吗?法律规定的是多久?谢谢。

保险纠纷
2018-07-05 11:04:3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有期限的,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 您好,您的问题已经知悉,现在回复如下:车险理赔时效为2年。根据《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 你好,大部分车主都只会投保车损险,很少购买发动机损失险。一旦发动机出险问题保险公司都会以保险条款中约定没购买发动机损失险,发动机进水将不予理赔。但该条款是保险公司单反面提供的,若通过起诉来解决,法院会认定该格式条款无效,你的损失将得到赔偿。但保险公司要是有证据证明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已经向你告知了该条款,此时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有效。
  • 2014年四川车辆保险理赔新规定
    根据《机动车辆保险赔款支付全额转账实务规程及自律约定》,四川省开始实施机动车辆保险赔款支付全额转账,即车主出险后,保险公司直接将赔款打入车主账户,由车主向修理单位垫付修车款。
    1、四川实行机动车辆保险赔款支付全额转账:
    保险公司将机动车保险赔款全额通过银行汇兑、网上银行付款、银行转账支票付款等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的同名账户,不得用现金支付。
    即原来车主委托4S店向保险公司索赔,赔款直接到4S店账户的模式不再可行,而是需要车主自己向修理单位垫付修车款,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打入车主账户。
    如果有向汽车修理企业或4S店等第三方机构支付赔款行为,且无公证机关公证后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一经自律检查查实,除按每案2000元处违约金外,加扣违约金20万元。
    2、若车主想要第三方代办理赔业务,怎么办?
    根据《机动车辆保险赔款支付全额转账实务规程及自律约定》内容,在全省执行机动车辆保险赔款支付全额转账制度,过去可由4S店、修理厂等机构代收的车险理赔款,各财产险公司将按新规,将赔款的全额支付到车主的同名银行账户中。如果车主需要第三方代办理赔业务,须提供委托书。
    3、保险公司处理程序要求:
    1、对事故责任、保险责任及定损金额确定的无人伤保险赔案,经被保险人提出申请,保险公司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先行向被保险人预付不低于已定损责任内金额的80%的赔款。
    2、对2000元以下不涉及人伤的小额赔案,应当自报案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财产损失的定损工作,并自收齐索赔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向被保险人转账支付赔款。
  • 发生了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内的事项,可以主动向保险公司索要理赔,具体可参考签订的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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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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