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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老婆两个人是一家公司里面的合伙人,然后现在我们公司发展的趋势特别好,市场前景也挺好的,所以我们打算成立一个分公司,我想请问一下成立分公司的条件是怎样的?成立分公司,具体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需要有哪些注意的地方呢?

合同纠纷
2018-07-11 16:03:1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注册分公司的流程
    (1)办理分公司企业名称核准。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书,到分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区的工商局申请办理。
    (2)办理前置审批项目。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特殊产品或服务的,需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例如,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食品业务的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运输业务的需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
    一般来说,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3)提交分公司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总公司的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4)刻章。分公司营业执照出来后,可以刻分公司公章、财务章、负责人的印章。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办理税务登记证。无论独立核算分公司还是非独立核算分公司都需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
    上述步骤办理完毕后,分公司注册基本完成。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还需办理下列手续:
    (1)开设分公司银行帐户。
    (2)申请发票。
  • 分公司设立登记,应该先准备分公司的名称、营业场所等,再去相关部门进行填写表格,进行登记。  (一)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二)分公司设立登记  1.分公司设立登记,如分公司的名称中不单独使用字号,可不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单独使用字号,应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  2.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公司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表式(1))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表式(3))  (4)指定(委托)证明;(表式(4))  (5)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设立分公司,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  (3)《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  (4)《指定(委托)书》,《指定(委托)书》填表须知(适用分公司设立登记)。  (三)分公司的设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 分公司的设立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   公司成立的要件是指公司得以成立、取得法人资格所应该具备的条件。公司成立的要件可分为实体上的要件和程序上的要件。实体要件包括:  ①公司组织要件。即决定组成公司的种类,也就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选择公司的名称,要注意不要与同类业务的公司名称相同,决定公司的营业范围。  ②股东人数要件。在决定了所建公司的种类后,应该符合该类公司最低法定股东人数但不得超过最高法定股东人数的要求。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③股东住所及国籍的要件。世界上有的国家规定公司股东应有半数以上有固定住所,董事长必须由本国公民担任。  ④股东的出资。出资总额、出资方式、缴纳出资的数量等,应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来决定。  ⑤设立行为要件。它包括订立公司章程、选定公司的负责人等为公司成立而准备的行为。  从程序要件看,主要是在一定的期限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主管机关认可后发给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公司即宣告成立。
  • 首先准备好以下资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2份)

    2、总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2份)

    3、总公司股东同意开设分公司的股东会议(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4、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如非本市户口人)需计生证原件、相片(共8张,5张大一寸,3张小一寸);

    5、分公司负责人任职书(全体股东签名)

    6、经营场所房产证明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2份)

    7、总公司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份)

    8、总公司地税、国税副本复印件;(2份)

    9、填写申请表(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10、证明书(用于办理分公司代码证)

    11、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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