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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开了一家食品生产的厂现在这家厂里面的生意特别的火爆,已经供不应求,所以我就打算要申请两家过分公司的注册,我想请问一下这个注册分公司需要哪些条件呢?注册分公司需要哪些材料,具体包括哪些流程?有没有人能够告诉我一下。

合同纠纷
2018-07-09 17:31:5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本地要去外地设立分公司,那么需要以下证件:1、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2、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5份)3、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4、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5、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6、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7、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5份)8、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9、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10、财务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都是在本地的话,需要以下材料:1、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2、分支机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5、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6、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7、房屋租赁合同原件;8、产权证复印件(如出租方为公司的加盖骑缝章;如出租方为个人的骑缝签字)或产权证明原件;9、房产备案信息登记表;10、总公司章程(必须到总公司所在地的档案局拉章程并由档案局盖章)。
  • 分公司注册资料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公司登记注册程序包括两种具体程序:  一是公司进行的申请登记注册程序。  二是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进行的核准登记注册程序。法律、行政法规对设立公司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在公司登记前应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因此,公司登记注册程序有时包括第三种程序,即设立审批程序或审批程序。  (一)公司申请登记程序公司申请登记程序是指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的程序。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申请登记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登记程序也相应地分为三种(我们此处先介绍amp;quot;申请设立登记程序amp;quot;)。  申请设立登记程序为: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和证件。  (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和证件。  (二)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程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程序是指公司登记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审核公司登记文件、直至核准或者驳回申请,核发、换发或者收缴营业执照的工作过程。  1、公司核准登记法定程序公司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法定文件后,发给申请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该通知书是在公司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符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文件的情况下发给的。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登记因登记情况的不同,提交的文件也不同,即按照公司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分公司登记的不同要求提交有关文件。公司登记机关自发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否则,申请人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登记核准登记的,应自核准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换发或者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并办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备案手续。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公司登记机关发给、换发或者收缴营业执照,或者发给《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标志着法定登记程序的结束。  2、公司核准登记工作程序公司核准登记的工作程序是指由各级公司登记机关根据上级机关的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的具体工作规程,一般应包含三个步骤:受理、审查:公司登记机关受理公司登记申请后,由审核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具体审核意见;核准:公司登记机关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决定核准公司登记或驳回登记申请;发照:公司登记机关根据核准结果,核发营业执照或发出不予核准的通知书,并将有关公司登记材料整理归档。
  •   注册公司的条件有很多,主要有公司股东、监事、董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   1、公司股东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时必须有一位股东(投资者),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东投资注册公司。   公司注册时,需提交并验资股东的身份证明原件。   2、监事   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成立时,可以设监事会(需多名监事),也可以不设监事会,但需设一名监事。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担任监事;二人及以上的股东,其中一名股东可以担任监事。   公司注册时,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原件。   3、公司注册资本   新修订的《公司法》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情况之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也不再限制股东的货币出资比例。   股东将注册资本打入公司验资帐户,由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来验资,并出具lt;验资报告。   4、公司名称   注册公司时,首先要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需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上海注册公司查名的规则是,同行业中,公司名称不能同名也不能同音,多个字号的,需拆开来查名。   5、公司经营范围   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可以将现在要做的或以后可能要做的业务写进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字数在100个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   6、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的办公地址,需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   公司成立时,需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里确定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比例、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8、董事   公司成立时,可以设董事会,(设董事会至少要有三名以上董事会成员)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若不设董事会,需设一名执行董事。股东可以担任执行董事。董事需出具身份证明原件。   9、财务人员   公司进行税务登记时,需提交一名财务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复印件、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与照片。   10、公司法人代表   公司需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聘请。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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