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有一个同事之前借了我2000块钱,后来我才知道他已经跟单位辞职了,这个月我也没有在单位看到她,联系她她也换了手机号码,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我怎么追债呢?难道要去找那种追债公司吗?债务人跑了怎么办呢?

债权债务
2018-06-03 13:02:0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来看你的同学借了你的钱不还,并且他现在也换了手机号码,你也联系不到他,你可以去到他所在地区或者是他自己经常居住地又或者是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他。最好不要请追债公司,因为很多追债公司的手段,有时候采用非法手段,会给你一个来不必要的麻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