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现在和我的老婆在一起已经三年了,这三年以内,刚开始的时候他对我还是很关心的,但是随着时间的增加,他对我越来越不关心,而且我觉得他在外面也有了其他的男人,所以我想和他离婚,但是因为我又不想他离婚以后分走我的财产,所以我想请问离婚前房产转移,怎样做才合法呢?

民事相关
2018-12-29 02:34: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转移房产的行为无非就是那么几种,转卖给第三人、赠与第三人、隐匿房产信息、否认对方的出资行为,将房产归为自己。下面就为大家一一列举离婚前如何转移房产。1、 转卖给第三人,也叫过户给第三方。夫妻一方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擅自转移过户到第三方名下,进而套取、转移现金。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套取大量现金,并寻找消耗的理由进行掩饰。此种办法并不是很高明,因为在房产进行交易过户时,由于房产交易的特性,整个交易过程及所有交易信息都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都会有记录。但是,也有其有利的一面,因为,即使法院认定了恶意转移财产,那到执行阶段,他也会逃避执行。造成无法保护另一方利益的结果。因为,我国对正常的市场交易采取的是保护措施,买房一方没有任何过错的,夫妻另一方是无权要求买房方退回房产的。2、 赠与给第三人。此种情况在同上面的情况一样,并不是很高明的手段。如果不过户,则另一方在发现时依旧可以申请房子的所有权,如果过户,则与上一种情况有着相似之处。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留下记录。3、 以他人名义购买房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他人的名义购买房产,等到离婚之后,再将该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此种方法的缺点是要多要支付交易契税。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夫妻感情长期不和,离婚已是必然,而一方收入又较为丰厚的情况。4、 婚前双方出资购房记在一人名下。登记之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在办理购房手续时,将房产办在自己一下名下,而等到面临离婚时,却矢口否认共同出资的事实,否认共同共有的事实。以上就是离婚房产转移的部分方式,我们在了解离婚房产转移的方法后,才可以见招拆招,解决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的疑问。
  •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司法实践的处理时,一般应把隐藏、转移、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毁损、变卖的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这一司法解释加大了未转移财产一方的保护力度。但如何将保护力度落实到实处,实现自己的最大权益呢?就需要当事人增强法制观念,学会利用法律知识、法律武器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法律规定明确了,但法律要求是以证据说话,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未转移财产一方要举出证据证明对方隐匿了财产,隐匿了多少,如果举不出证据,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家庭地位偏低的当事人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常处于证据收集的劣势。且目前家庭资产状况又日趋复杂,除了住房,还有股权、经营权等,发生离婚诉讼时,一方隐匿、转移财产,甚至编造假债务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受害方对新型的理财方式不了解,或者根本就不知情;不知到一方在外面干了些什么,每天见到的就是明处的这些东西,对于暗处的一无所知,那么,就无法完成法律要求的证据收集任务;当客观事实不能被完全证明时,只能尊重法律的真实,也只能看着本属于自己的财产归属他人。
  • 您好!离婚前房产转移要看该房产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婚前财产,不需要转移。如果是共同财产,需要征得另一方的财产,否则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在发现后仍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进行分割。但如果妻子有过错,可以在诉讼时主张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 你好,常见的转移房产的方法有:私自隐匿拥有的房产信息、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具体的表现形式有:私自隐匿房产信息的,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房产,在离婚时,仅仅要求分割夫妻双方知道的房屋,而对其私下购买的房屋绝口不提,进而逃避共同财产的分割。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的,夫妻一方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擅自转移过户到第三方名下,进而套取、转移现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