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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我收到了公司开除的通知书,然后公司就说让我去人事部把工资给结了,但是公司并没有说要给我经济补偿金,我想要了解一下公司把我开除,是不是就等于把我辞退,辞退和开除有什么区别呢?这两个概念之间不一样吗?

合同纠纷
2019-04-24 04:19:3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辞退,一般就是指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可能是公司需要裁员,也可能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要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开除也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一般是劳动者自己有严重过错,比如说严重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徇私舞弊等,这种情况下,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的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   开除,是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才给予开除。劳动者被开除,那么会影响以后找工作。
      辞退,劳动者被公司辞退,一般是劳动者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因此,公司要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辞职,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分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和非自己意愿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后者可以申请经济补偿。
      离职,是开除、辞退、辞职的笼统称谓。
  • 1、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 3、【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单位无理由辞退的处理方法: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二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三是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五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您好,这两个概念是不一样的,而且可能导致的法律上的效果也不一样。首先,开除是指劳动者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破坏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被单位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辞退分为正常的辞退和违纪辞退两种。正常的辞退是是用人单位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作出的认识调整行为,违纪辞退是在劳动者有以上行为但是没达到开除的程度的解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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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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