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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结婚的那一年秋天整得结婚证,也现在那个时候我把我自己的户口从老家迁到了他们这里,但是现在我们已经离婚了,我的户口在这里真的特别不方便,所以想请问一下,已婚户口还能回原籍吗?我想把户口迁回去可以吗?

民事相关
2019-04-14 01:56:1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这个问题有点困难的,因为只有未婚子女方可申请投靠父母户口迁回原籍,但你是已婚,就不能通过子女投靠父母办理户口迁移。
      不过你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办理户口迁移;如果你的房产是通过交易办理过户的,你可以通过购房办理入户手续。一般购房入户的条件:公民因购买商品住房申请户口迁移。
  • 您好。就目前的规定来看,你可以以已离婚需要投靠父母为由,向原来的户籍地派出所递交户口迁移申请书,同时递交身份证、离婚证、户口本等证件,拿到户口迁移准迁证。然后到您目前户籍地派出所迁出户口,再回到原户籍地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谢谢。
  • 当事人想转移户籍到原籍,需要先到原籍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夫妻可以就离婚财产中的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分割后关于户口的迁回,第一,从原则上讲,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  第二,根据各地户籍政策的不同,关于当事人在离婚后的户口问题,没有准确和细化的规定。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状况结合当地的户籍政策想办法。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 原籍户籍没有特殊要求的话,应该可以
  • 请咨询原籍所在地公安局或者派出所愿不愿意接收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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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