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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是在一家公司的分公司里面做总经理助理,我们公司今年马上就要进行税务审计了,现在我们公司不知道自己是进行独立核算还是说和总公司一起进行核算,我想请问一下,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吗?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呢?分公司又要怎么进行纳税呢?

公司企业
2018-06-08 15:47:2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首先要看你分公司申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面的经营范围是什么,因为公司的任何业务都是根据工商局批准的经营范围来执行的.

    如果经营范围允许,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发票也是由分公司领购的,财务上就需要另外开设银行账户,同时需要做账和报营业税、增值税.

    反之,就不能独立核算,只能有总公司一齐核算,
    分公司的流转税,必须在当地的税务机关核算缴纳,这个是流转税的基本原则。也就是到地税申报缴纳。现在基本上所有的城市国税地税申报都是网上申报,未开通网上申报的公司,可以凭借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营业执照,基本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行开户行信息等证件,到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网上申报纳税。
    如果分公司跟总公司之间是非独立核算,那么,分公司的所有税种的申报,都必须由总公司汇总,由总公司申报。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仅仅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相当于一个部门。一般情况下,如果分公司是个独立核算的群体,既有营业收入,又有支出,分公司虽小,但是五脏俱全,这种情况下的分公司,从财政考核上考虑,相信很多企业领导人都会做出一个决定,总分公司财政独立,个子独立核算。独立核算下的分公司,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在分公司成立之初,就可以凭借当即工商部门审批下来的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到当地银行办理分公司基本行开户。
    如果总分公司不在一个地级市,这时候的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则需根据跨区经营所得税申报原则进行申报,按照总公司所在地国税部门核准的分配比例,总公司分公司分别各自向当地所得税申报主管部门申报缴纳。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申报问题,如果总分公司在同一个地级市以内,那么无论总分公司是否独立核算,均由总公司汇总申报即可。
  • 你好,根据新《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没有独立的纳税资格,以及核算权。
    分公司的纳税流程:分公司的流转税,必须在当地的税务机关核算缴纳,这个是流转税的基本原则。也就是到地税申报缴纳。现在基本上所有的城市国税地税申报都是网上申报,未开通网上申报的公司,可以凭借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营业执照,基本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行开户行信息等证件,到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网上申报纳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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