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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老婆结婚了,有五年了再结婚后我们的感情生活越来越差,已经接近了,崩溃,现在我们已经离婚了,但是我们有一套房产,我不太了解离婚协议,房产约定的效率是什么样的?所以想问一下律师离婚协议房产约定效力是怎么样的?

民事相关
2018-06-25 01:36:0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协议书上约定的房产归属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只要双方都是自愿签订,且均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即可。因为民法上会首先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只要通过意思自治约定即可,没有办法解决时才会通过法律强制解决。所以,只要拿着离婚协议书去办理离婚手续,按照协议内容分配房产即可。
  • 你好,如果你们双方对于离婚的内容没有纠纷达成一致,签订了离婚协议,那么这个离婚协议就是自始有效的。而对于房产的分配我国法律是不会加以干预的,只要你们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那么该离婚协议书里面的内容,只要没有违法的内容就是有效的。
  • 你好,协议离婚是比较简便而且容易处理的办法,建议优先考虑;如果确有必要,感情确实破裂,那么走诉讼途径是下一步办法,您可以将具体情况和安排意愿告诉我,为你逐步解答,如果你觉得必要,建议去聘请律师为您代理,因为这个问题处理方式比较复杂,而且对后期的影响、风险都比较大,有律师的话,能够让你更好、更高效地保障你的权利,毕竟你的权益更需要保障。希望能够帮到你。
  • 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是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离婚夫妻财产分割最新条文有以上几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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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