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和我的老公最近想要买一辆比较贵新车,但是并没有那么多钱,手头特别的紧张,最近想要用房屋进行抵押贷款,我们需要开一个房屋产权证明,所以想要咨询一下律师,房屋产权证明怎么开?希望律师能够帮助解答一下,谢谢。

房产纠纷
2018-08-05 03:49:5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携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复印件去房管局开具。

    各地具体要求不同,可以先咨询房管局再去办理。

    开房产证明需要准备不同的资料
    如果夫妻双方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必须携带两个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则需要携带户籍卡或户籍证明。

    如果单身只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即可,如果离异还需要携带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开房产证明费用及领取时间
    查询结果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

    每出具一份房产证明结果需要30元。

    各个地方行政不同,具体准备资料和费用等信息请咨询当地房管局,以上信息供参考。
  • 你好,需要携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复印件去房管局开具。各地具体要求不同,可以先咨询房管局再去办理。开房产证明需要准备不同的资料如果夫妻双方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必须携带两个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则需要携带户籍卡或户籍证明。如果单身只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即可,如果离异还需要携带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 你好,开具产权证明需要携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复印件去房管局开具。

    各地具体要求不同,可以先咨询房管局再去办理。

    开房产证明需要准备不同的资料
    如果夫妻双方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必须携带两个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则需要携带户籍卡或户籍本
  • 房屋产权证书有什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权属证书主要有下列规定:
    1、房屋权属证书由建设部监制。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各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统一由北京印钞厂证券分厂印制。
    2、房屋权属证书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未设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市、县,暂由入民政府作为发证机关,并委托下属房地产管理单位具体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
    3、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的,房产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新建房屋;房产权属转移(买卖、交换、赠与、继承、析产、划拨、转让、判决等);房产权利人更改法定名称或者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发生变化,房屋部分改建、添建、拆除、倒塌、焚毁使房屋现状变更;设定他项权利(房地产抵押权、典权等);房屋或者土地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
    4、各直辖市、市、县房屋产权发证机关必须在建设部注册,未经注册的单位不得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5、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于1998年1月1日开始启用全国统一的房屋权属证书,(经过特殊批准的除外),其他市、县可陆续启用,最晚延期至1998年7月1日,房屋产权发证机关在启用全国统一的房屋权属证书之日,同时停止发放旧的房屋权属证书。
    6、实行房屋和土地统一管理,发放房地产合一权属证书的城市,房地产权属证书暂且由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报建设部备案。
  • 房屋产权继承公证的费用是多少?

    一、房屋产权继承公证的费用是多少
    继承过户的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1.公证费:按照遗产价值的2%收取公证费,最低收取200元。当事人需要增加公证书副本的,每增加一份,加收10元副本费。
    2.取得公证书后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登记费80-200元。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二、办理房屋产权继承的手续
    1、申请登记
    房屋继承时,进行房产的分割和产权转移应根据房屋分割的情况在分割后三十日内向房屋主管行政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同时向登记机关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房屋权属证明书,公证书,遗产分割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土地使用权证,遗嘱、遗嘱证明,有弃权者还需交同一顺序放弃继承权的弃权证明。手续完备者,登记机关即进行受理。
    2、权属审核
    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审核主要是核对产权档案,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和证件。
    3、公告
    对申请人提交的遗产分割方案及相关的资料及证件进行公告,征询异议,核实证据,以防差错。如无异议,则进行核准登记。
    4、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作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若经登记机关审核,继承房屋的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公告又无异议,登记机关则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于受理登记后的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同时收回原房屋产权证。
  • 您好,产权不清,权属有争议的,共有的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不能出租;如果房产证属于第三人,需要您与房子所有权人进行租赁,如果该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已经设置抵押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那么就不能出租。因此建议您与房主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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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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