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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广告公司的,之前我在路上走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小男孩,所以我就跟他签订了广告合同,由于她是未满18岁的,所以签订的广告合同还是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他的代理人追认,他现在代理人还没有进行合同效力确认呢,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时间有多长?超过了还能追认吗

合同纠纷
2018-06-14 10:05: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确定追认的期限不论对行为人还是相对人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因为该效力待定行为是否有效决定于本人是否予以追认,如果不给本人的追认权以一定期限的约束,就可能发生本人无限期拖延追认,影响尽快确定无权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而有可能使相对人长期处于不稳定的法律关系之中而蒙受损害。
  • 你好,一个月的时间,超过了,就需要重新签订。
  • 您好!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效力待定合同的一系列规定来看,对于合同追认的期限,法律规定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表人在一个月内进行追认,如果一个月内未做出表示的则视为拒绝追认。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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