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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成立了一个公司,这家公司主要是做家具方面的生产,现在我打算去办理一个税务登记证,因为如果不办理,税务登记证的话,那以后纳税申报,就无法进行,那么我们公司肯定也会被关闭的,请问一下,如果要办理税务登记证的话,那么具体的税务登记证办理材料需要准备哪些?

公司企业
2019-06-29 02:34:3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或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符合下列三种类型的临时登记可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
    一、从事生产、经营并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
    所需资料包括《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临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营者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营场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经营、业务场所证明文件上所列地址必须与临时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一致)。
    二、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
    所需资料包括《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承包承租合同复印件一份、承包承租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
    所需资料包括《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合同复印件一份、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你好,关于你提问税务登记证办理材料有哪些的问题,所需的材料有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有关合同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护照及其他身份证明,单位地址证明,加盖单位的公章的税务登记表,承诺书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详情请看以下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一)纳税人在取得营业执照或开业许可证等其他开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证件和资料到涉税窗口办理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营业证件复印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3、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及税款预储帐号证明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6、房屋使用情况说明或租赁协议;   7、验资报告。   纳税人在提交上述证件后办理以下事项:   1、填写税务登记表(或注册税务登记表);   2、填写纳税人基本数据信息采集表;   3、行业专用发票申请表;   4、行业专用发票登记卡;   5、发票领购簿(3~5项有营业税项目的领购);   6、纳税人到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购领申报工具(即税务卡、录入器,地点:鞍山西道220号),并于取证时进行初始化。   (二)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于营业执照或其他批准证件下发30日内到涉税窗口持以下资料办理:   1、变更税务登记证申请表;   2、变更后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4、纳税人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   5、其他需提供变更资料;   6、涉及增减税种和税目的取证时携带申报工具进行初始化。  
  • 税务登记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税务登记证变更需要到工伤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或者向元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税务变更需要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等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
    1、《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二份;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涉及证件项目内容变更的);
    4、变更地址:《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一份;变更后的生产经营地证明材料(同开业登记)。如果因经营地址变化需改变主管税务机关,应分别至国、地税原征管分局缴清税款并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然后持国、地税《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以及相关资料,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5、其他有关证明资料一式二份。
    二、企业:
    (一)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等:
    1、《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2、变更后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3、工商局《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二份(涉及营业执照内容变更的);
    4、变更后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名称、法人、经营期限、地址变更);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涉及证件项目内容变更的);
    6、商务局批复、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外资企业变更需提供);
    7、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涉及章程内容变更的)复印件各一式二份;
    8、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9、变更经济性质、股权、注册资金或投资比例:股权转让协议一式二份、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涉及注册资金变动的需提供)。变更后投资方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自然人股东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税务登记证);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或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变更投资者提供地税管理分局出具的《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或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变更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证明》。
    10、变更地址:《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一份;变更后的企业经营地址证明材料:(1)自有房产,提供自有房产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各一式二份;(2)承租房产,提供租赁合同、出租方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各一式二份;(如果企业因经营地址变化需改变主管税务机关,应至原地税征管分局缴清税款并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然后持地税《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国税直接办理迁移手续。);
    11、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变更为其他经济性质企业(反之亦然):应至原征管分局缴清税款并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然后国、地税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1)国税:持国税《税务事项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办理开业税务登记。(2)地税:持地税《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12、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的如涉及主管分局变更的,应办理迁移手续;
    13、其他有关证明资料一式二份。
  • 你好,目前实行三证合一以后,税务登记证已经不再办理,把以前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为现在的一个证,工商营业执照,对于办税这块需要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3、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办公地点的租赁合同原件
    这些资料准备好以后就可以到国税和地税办理税务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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