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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单位里面上班,这家单位一直也没有什么大工大过的,但是这家单位的领导有一天突然提出来想要和我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我觉得它是对于我人格权的侮辱,所以我打算让他对我进行赔偿。请问这个属于不属于侵权责任赔偿范围呢?

损害赔偿
2018-06-17 08:43:1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为前提。
  • 你好,侵权责任赔偿主要有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以人身损害赔偿为例子。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 你有权拒绝。如果有实际损失,可以主张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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