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之前他开给了我们单位一个票据作为支付的方式,现在这个票据的承兑的期限已经过期了,我们不知道还能不能够去申请承兑过期之后我们该怎么办呢?请问一下根据2018年最新的票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内容,我们单位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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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票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内容有:总则、发票的印制、发票的领购、发票的开具和保管、发票的检查、具体的处罚规定。您朋友给您当我开了一个票据,但是现在承兑的期限已经过期,那么您单位没办法申请承兑,只能要求您朋友再重新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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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8年最新票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如果票据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持票人开户行是不得受理的,但未超出票据权利失效的,也就是票据到期日算起两年内,按照有关规定做出说明后可以委托收款银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承兑人要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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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