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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因为和她媳妇吵架,有一天晚上喝酒失足掉下了悬崖,那可是我从小长大的亲弟弟呀,现在葬礼都还没有办完,他的媳妇带着她们一家现在就要来继承我弟弟的财产,说什么他们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请问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哪些人?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继承
2018-06-20 15:17:5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
  • 第一顺位:配偶、父母,子女
  • 你好,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