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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住一楼,楼上建了一个花台,经常在中午或者半夜的时候不定时的浇花,有一天我正在外面晒东西,她就突然间一盆水就会浇下来了,我实在是气不过,那就那天就理论了几句,结果,当天晚上他就纠结了几个亲戚到我们家来要打我,请问一下邻里纠纷打架这么处理?报警,警察会受理吗?

民事相关
2019-03-03 20:54:2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报警警察会受理的。邻居之间打架纠纷,如果是造成轻微伤以下的伤害,是治安案件;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相邻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在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矛盾的,应当运用法律调节彼此间的矛盾,使他们有权从邻方得到必要的便益,并防止来自邻方的危险和危害。同时,对各自所有权的行使也应有所节制,不能损害邻方的合法权益。因此,相邻关系实际上是在斟酌相邻各方的利益和公共秩序后,对行使所有权的一种限制或节制。享有地上权(见用益物权)的人,也应适用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物权法》第七章规定:第七章相邻关系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八十五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八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第八十七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八十八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第九十条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第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第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处理依据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物权法》第85条)。此条的重点在于“当地习惯”。
  • 您好!邻里纠纷的话你们可以自己协商解决或者是向居委会申请调节,如果大家造成轻伤以上的,可以选择报警,如果没有,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诉讼解决纠纷。警察一般会受理的,只是一般会调解为主,如果对方确实太过分了可能威胁到人身安全,可以提起诉讼并申请人身保护令。
  • 如您报警的话,警察应该会出警,并做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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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