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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他最近申请的行政确认,可是他申请行政确认的结果跟她想象中的不太一样,他不太满意,所以他想要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又不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包括哪些?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哪些?请问一下行政确认能复议吗?怎么申请复议呢

行政纠纷
2018-06-24 16:57:3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该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公安部申请行政复议。
    2、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市)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该公安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对城市公安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城市公安分局隶属的城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4、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公安厅、局直属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直属公安局、公安分局隶属的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5、对公安派出所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公安派出所隶属的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打架斗殴等情节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负担医疗费用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当事人不服的,按照行政复议法第8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6、对市交警支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案件,由其隶属的市公安局承办。对交警大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案件,交警大队隶属交警支队的,由交警支队承办,交警大队隶属县级公安机关的,由所属县级公安机关承办。
  • 你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你好,一般来说是可以的,但行政确认是一种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依职权或应当事人的申请,对一定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权力、资格或法律地位等进行认定、甄别、证明并予以宣告的行政行为。而行政复议是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基于申请而予以受理、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的活动,是一种行政救济。
  • 你好:请律师帮忙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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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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