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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们公司是做汽车零部件的公司,在我们行业还是有一点名气,近年来随着我们国家对外合作的加强,有一家国外的公司找到我们想要一起合资,成立一家汽车公司,请问一下合资企业注册流程怎么走?要准备什么资料吗?

公司企业
2018-11-29 03:03:2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一、申办资格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经过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设施的证明文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健全的财会制度,独立核算、自负赢亏二、申办材料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原件)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合同、章程(原件)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审批部门关于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原件)董事签字及总经理登记备案表(原件)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三、手续和流程:查名—办理批准证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外汇登记和银行开户—办理税务登记证四、手续办理时间:1)查名:三个工作日;2)批准证书:约计六十个工作日(需报国家商务部,时间较长);3)营业执照:十个工作日;4)组织机构代码证:一个工作日;5)外汇登记和银行开户:十个工作日;6)税务登记及发票:十二个工作日。7)统计、财政登记证(十二个工作日)以上办理时间仅供参考,实际以政府部门审批时间为准。五、政府规费:(单位:人民币)1)查名:30/50元;2)批准证书:0元;3)营业执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八;4)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发票:1500元;5)验资:与注册会计师协定。以上拟设外资公司注册资本以14万美金计,政府规费为预估值,实际以政府收费票据为准。
  • 一、申办资格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
    经过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设施的证明文件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有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
    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健全的财会制度,独立核算、自负赢亏
    二、申办材料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原件)
    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
    合同、章程(原件)
    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
    审批部门关于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
    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原件)
    董事签字及总经理登记备案表(原件)
    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住所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
    三、手续和流程:
    查名—办理批准证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外汇登记和银行开户—办理税务登记证四、手续办理时间:
    1)查名:三个工作日;
    2)批准证书:约计六十个工作日(需报国家商务部,时间较长);
    3)营业执照:十个工作日;
    4)组织机构代码证:一个工作日;
    5)外汇登记和银行开户:十个工作日;
    6)税务登记及发票:十二个工作日。
    7)统计、财政登记证(十二个工作日)以上办理时间仅供参考,实际以政府部门审批时间为准。
  • 一、注册公司基本流程:
    1、查询企业名称
    2、客户提供基本资料
    3、工商初审 刻章备案
    4、验资
    5、提交工商局审批,打印营业执照
    6、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办理税务登记证
    8、 领取全部执照,和其他相关材料。
    二、注册公司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注册公司的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
    2、申请注册公司的名称(最少取10个名称)
    3、申请注册公司的经营范围
    4、申请注册公司的法人,股东投资比例
    5、申请注册公司的法人联系电话
  • 注册公司要多少费用?企业法人(包括具备法人条件的私营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下同)开业注册登记收费,注册资金总额在一千万元以下(含一千万元)的,按注册资金总额的1‰收取。   
    企业法人(包括具备法人条件的私营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下同)开业注册登记收费,注册资金总额在一千万元以下(含一千万元)的,按注册资金总额的1‰收取;注册资金总额超过一千万元(不含一千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0.5‰收取;注册资金总额超过一亿元(不含一亿元)的,超过的部分不再收取。开业登记收费最低款额为五十元。   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包括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私营企业,下同),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开业注册登记费为三百元。   国家核拨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为一百元。  
  •   以设立担保公司为例。设立担保公司的条件:  1.设立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其中实物不超过20%;  2.从事担保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发改委认可的从业资质,或具有2年以上从事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主要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5年内无经济犯罪记录;  3.有科学、规范的风险控制制度和相应的内部风险控制机构;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经营范围不得涉及银行及非银行的金融业务;  6.不得以会员制募集担保资金;  7.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相关的审批流程:  (一)设立注册资金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申请人(法人、自然人)到工商部门预核名-→以经工商部门批准预核名的信用担保机构名义,向市中小企业局提出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的申请-→受理→审核(中小企业处)→报委领导审批→下达批复→申请人(二)设立注册资金一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或跨省区经营的担保机构:申请人(法人、自然人)到工商部门预核名-→以经工商部门批准预核名的信用担保机构名义,向市中小企业局提出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的申请→受理→初审(中小企业处)→报委领导签发→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转批复(市中小企业局)→申请人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  设立注册资金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申报材料均使用A4纸。  1.各股东签字的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申请一式2份。  2.部门预核名批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验资报告原件一份。  4.各股东签字的企业章程一份。  5.东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简历一份。  6.企业近2年度的财务报表。  7.信用担保机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8.作银行协议或意向原件一份。  9.机构设置情况,风险控制制度。  10.员身份证明(身份证)及简历,常驻地派出所出具的5内无经济犯罪记录证明。  11.所权属或租赁证明。  12.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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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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