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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很苦恼,因为我有一个朋友,我们俩因为一些事情闹掰了之后他就到处散布我的谣言,说我生活不检点,各种败坏我的名气,我觉得他这是对我的名誉权的侵犯。但是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去告他。请问,侵权行为法是怎么规定的?内容有哪些?可不可以根据他的行为去告他?

人格尊严
2018-06-25 18:13:2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直接报警处理,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予以刑事拘留。
    最后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他这种行为已经散布了多少人
  • 您好,我国是没有侵权行为法的,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益其中包括了名誉权,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要求他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您的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您因此受到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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