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们公司在上个月跟一个美国的公司签订了一个合同,由他们向我们提供一批设备,但是设备要分开发,前面两批货都没问题,到最后一批的时候发来了一批完全不能用的货,这样的话和前面两批没法组合成完整的设备,我们想通过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请问一下涉外合同管辖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纠纷
2018-06-26 15:06: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主要是法院管辖的问题,如果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而合同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则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你这个情况可以在当地法院进行起诉。
  • 涉外合同的管辖权,如果双方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话,那么对于买卖合同的涉外合同管辖,一般情况下是适用合同订立时的卖房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所以说需要看卖方营业地所在地的法律是怎么规定买卖合同的管辖的.
  • 可以看你们合同条款怎么约定的,有约定按约定,然后就是最密切联系地
  • 涉外合同诉讼法院管辖由涉外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