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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之前在我的单位和我的同事相处的不太好,之后我就离职了,离职之后,我单位的同事就到处诽谤我说我,作风不检点,到处勾三搭四,这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也影响了我新单位同事对我的评价,我想问一下,这构成诽谤罪吗?诽谤罪时效是多久?过期了还能追究诽谤者吗?

人格尊严
2018-06-26 11:36:2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法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但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你好,《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诽谤法定刑不超过五年,故是五年。民事起诉时效是三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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