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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姐姐,她是嫁到外地的,但是由于她和她的老公关系特别的不好,现在他们已经离婚了,他现在打算回老家发展,他打算要自己做生意,所以他想要咨询一下律师,个体工商户税收是怎样的?规定是什么?希望律师解答一下

民事相关
2018-06-28 16:58: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个体户一般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办法由税务确定:
    一、查账征收的
    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
    2、附加税费
    (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
    (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三、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 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一般采取核定征收,不管营业税还是增值税,都有一个最低起征点的问题,就是营业额不足5000元/月可以免征。
    个体工商户应当向国税部门申报缴纳4%的增值税,向地税局申报缴纳增值税的7%城建税和3%教育费附加,以及个人所得税2%左右。如果月销售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