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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有一家公司的发展潜力十分大,并且他们的经营范围也十分符合现在国家政策的调整,所以我就想入股他们公司,现在我们已经与那家公司打好了初步的协议,听说如果要进行股票交易的话,还需要去缴纳印花税,请问一下最新的股票交易印花税要交多少?怎么交

婚姻家庭
2018-11-29 09:54:3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股票手续费通常是由佣金、印花税、过户费组成的。印花税和过户费是由国家制定的固定的,佣金是由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共同协商决定,每个人的佣金可能不一样,所以佣金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
    股票交易手续费包括三部分:
    印花税:成交金额的1‰,只有卖出时收取。
    2.过户费(仅上海股票收取):每1000股收取1元,不足1000股按1元收取。
    3.券商交易佣金:最高为成交金额的3‰,最低5元起,单笔交易佣金不满5元按5元收取4.异地通讯费:由各券商自行决定收不收。
    股票交易手续费算法具体如下:交易金额是100000印花税100000×0.001=100元。
    买进费用:
    1.佣金0.1%-0.3%,根据证券公司决定,但是佣金最低收取标准是5元。比如买了1000元,实际佣金应该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2.过户费(仅仅限于沪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说买卖一千股都要交1元
    卖出费用:
    1.印花税0.1%
    2.佣金0.1%-0.3%,根据证券公司决定,但是拥挤最低收取标准是5元。比如买了1000元股票,实际佣金应该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3.过户费(仅仅限于沪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说买卖一千股都要交1元
  • 现行政策是: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在出售股票时,按出售金额×0.1%收取印花税。
    如:1000股×每股卖出价50,则印花税
    相关知识: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 公司经营范围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是指企业在申请登记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即是需要办理前、后置许可证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是指不需批准,企业可以自主申请的项目。
    具体的注册流程建议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咨询了解以获得更加详细的解答。
  • 经营范围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企业的经营范围的主营业务应与企业名称的行业表述一致。企业的经营范围由企业登记机关根据投资人或者企业的申请依法登记。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规定相一致。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企业登记机关依照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登记许可经营项目。
  • 对于超越经营范围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区别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理:  1、在企业法人的越权行为尽管超出了经营范围,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又未损害国家、有关当事人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且合同已经履行或能够履行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2、越权交易行为的相对人是善意的,而越权法人是故意或过失的,而且是由有过错的一方主动提出确认合同无效请求的,应认定合同为有效。即企业法人不得以越权无效对抗善意的相对人,主张越权合同无效的权利只有善意的相对人可以行使,除非该相对人在订约时明知或应知企业法人超越了经营范围。  3、如果越权交易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如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违反国家制订的要由专门部门专营专卖的规定,或者合同标的物属于限制流通物品的,应认定合同无效。 因此,原告对于被告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是不知情的,如果确认合同无效,必然损害原告的合法利益,同时也会对交易安全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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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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