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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有一个精神病人,他经常有时候会发作精神病,有时候小孩子在楼下玩的时候,这个精神病人就会突然冲过来打这些小孩子。这些孩子又没有什么反抗能力,所以有时候孩子在楼下玩儿的时候都特别危险,想请问一下,精神病打人怎么处理?精神病打人判刑吗?

损害赔偿
2018-06-29 12:57:2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由此可以看出:第一,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第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第三,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
    打人的人已经精神病,到底有无刑事责任能力,要通过司法鉴定。
    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上述刑法规定可以看出,对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进行刑事处罚,既不同于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人,又不同于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 精神病人未在发病期的,视为正常的完全行为能力人,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承担,正常判刑。精神病人发病期间,如属于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法律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其本人不负刑事责任,但可以申请要求将其强制治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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