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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最近准备买房子,但是我在逛附近的楼盘的时候发现他们告诉我一种房子叫做的回迁房,我想问下回迁房是什么?我可以直接买的吗?他跟其他的房子有什么区别?我不是很清楚什么是回迁房,请问回迁房是大产权吗?

房产纠纷
2018-12-30 15:29:0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回迁房是土地开发商在征收土地时,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使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的商品房。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回迁房与一般购买商品房没有本质区别,你也可以购买回迁房。
    但要注意的是:1、你只能购买二手的回迁房;2、要注意业主是已经持有房地产证还是只持有回签协议,对于前一种情况可以放心购买;而对于后一种情况,则由于产权还没有得到房管局承认,你在购买时要考虑清楚风险。
    回迁房和一般房子的区别主要是:1、基础是拆迁,回迁房产生自拆迁;2、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房价相对较低;3、回迁房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
    另外,回迁房属于小产权。
  • 房屋买卖可以获得产权,进行房屋买卖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
  • 房屋买卖是取得产权的一种途径,应当由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 你好。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在房价款方面,即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在买卖双方的关系上,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而拆迁安置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因此回迁房是可以直接买的,但不一定具有齐全的相关证件。
  • 这个具体看拆迁时原房产是什么性质,在石家庄来说,拆迁房指的是小产权房也就是村证房,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建议你小心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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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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