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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打算买一套二手清水房,这一套房子里面什么东西都没有,根本就没有装修,而且卖的还特别贵,还要我自己去办理这个房屋的过户手续,我想请问一下房屋买卖过户手续怎么办理呢?特别是对于二手房的过户手续,希望律师能够告诉我一下。

房产纠纷
2018-11-29 21:07:0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房屋买卖的过户手续,一般是这样进行办理的。首先要明确的办理机构是当地的房屋产权局。在办理的时候需要你们买卖双方一起去。如果确有必要,也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办理。还需要提供你们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比如身份证,户口本,房屋卖方还要提供原来的房屋产权证。工作人员在进行审核之后就会给你办理过户手续了,但是还是要缴纳一定的过户费用,比如工本费。
  •   二手房屋过户手续费  1.过户费包括买卖双方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主要是缴税。  2.买方缴纳:契税(房价的1.5%)和印花税(0.05%);卖方缴纳:营业税(不足五年的房产按房价5.5%缴纳,如果房产证办理已满五年,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增值额的20%或房价的1%)。  3.房改房的土地一般是划拨的,因此在领土地证时,还要缴纳地价3%的土地出让金。  4.房价可以,此类房子只要有产权证并允许上市,一般不会有什么风险。
  • 没有取得房产证,可以要求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吗?
    现实生活中,没有取得房产证,要求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表现为:没有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房屋转让,实践中主要是期房转让;卖方购买了预售商品房后,在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将房屋出售,后来又因为房价上涨要求毁约,请求按照国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卖方在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虽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权,但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而债权转让是我国《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没有理由不允许当事人转让自己的合同权利。因此,卖方将期房再予转让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在实践中买卖双方可采用下列两种方式来处理未取得所有权证的房屋转让问题:
    第一种处理方式是在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附合同生效的条件,即告知买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尚未取得小产证,待卖方取得房地产权证后及时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
    《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但是,如果卖方恶意不办理房地产权证并主张与买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时,根据《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所以,买方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赔偿违约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种处理方式是买卖双方先签署购买房屋的意向协议书,约定待卖方房地产权证办理完毕后,双方再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及办理过户手续。
    由于期房转让限制颇多、变数不定,建议双方在买卖合同或者意向协议书中增加违约责任条款,提高违约金金额,加大违约成本,限制恶意违约,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 你好,首先是买卖双方先签订房租买卖合同。接着完成合同的公证之后,房子买卖交易的双方需要一起到房屋所在地区的房管进行登记,申请办理房子过户手续,并将房子出售的价格申报上去。当然,我们提交的资料对于房管来说还是一个未知数,因此,他们是需要花时间去进行审核的,包括申报的房屋价格,也是需要审核的。当审核完成之后,便会书面通知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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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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