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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在结婚之前买了一套房子,父母给我出钱,我付了首付,然后自己工作之后就一点一点的把钱都给还了,现在这套房子写的是我的名字,然后但是我结婚之后呢,我的老公现在要跟我离婚,说是这套房子也要归他一半,我想要了解一下这个婚姻法最新的内容关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认定的呢?

民事相关
2018-07-06 15:30:4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起草的,如需帮助,可加微信
  • 你好,最新的内容如下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 您好,根据您所提供的情况,说明这套房子是您在婚前由父母出资购买的,并且您提到了房屋的贷款是您自己还的并且房产证上只有您自己的名字,那么就足以证明这套房子属于您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说房屋首付之外的贷款您的丈夫有跟您一起还,那么如果离婚至少要把对方付出的还回去。如果都是你自己还的,那么不用担心。
  • 婚前财产一般归个人。婚后财产一般均分,除非有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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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