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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手里掌握着一家上市公司5%的股权,但是因为我家里边的一位我十分敬爱的爷爷他生了重病,急需用钱去治疗,而我现在又没有什么现金,所以我就想把我手里的股权卖出去给我爷爷治病,我想问一下企业股权管理办法规定了哪些内容?

公司专长
2018-07-07 18:52:2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总则
    为指导股东依据《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行使股东权利,保证公司的高效运转,为切实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的对象:公司的所有股东、公司及其相关职能部门。
    本办法制定的依据:《公司章程》、《公司法》、《证券法》、国家有关国有股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国家其他有关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股权管理的内容:公司与其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其行使。
    公司的股权管理遵循如下原则:
    保证公司依法行为和高效运转原则;
    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公司股东的权利
    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在册的股东为公司股东。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本人持股资料;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股东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出股东大会的新提案。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重大财务决策和重大人事决策,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除此之外,任何股东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干涉公司的经营活动。
    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如下职权: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国有股股东代表指国有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国有股股东委托的自然人。国有股股东委托股东代表,须填写“国有股股东代表委托书”,该委托书是股东代表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的证明。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同时载明下列内容:
    代理人的姓名;
    是否具有表决权;
    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
    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有关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议。
    股东依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审议表决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和特别决议事项。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可以出席股东大会,但不享有表决权。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权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
  • 你好,这种情况是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法律对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主要针对,董事、监事和高管。且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强调资合性,除了法律规定的限制外,不能约定限制。法律对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为“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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