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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了解到,在一些大型的国际体育比赛场上有一些不公正也不公平的事情发生,重要是有一些裁判有国籍和民族的歧视所以他们做出的判罚都是有失公平的,我想请问一下律师,国际体育仲裁制度对于这些内容有怎样的具体规定呢?

其它综合
2018-07-09 18:42:0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一)基本原则
    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1)是否仲裁由当事人自愿选择
    《仲裁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仲裁机构由当事人自愿选择
    (3)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及仲裁员由当事人自愿选择
    (4)仲裁审理方式由当事人自愿选择
    2.独立公正仲裁原则
    独立公正仲裁原则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二,仲裁机构独立,这是仲裁独立公正进行的组织保障,即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相互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第三,仲裁无级别和地域管辖。仲裁不受涉案标的、级别、地域的限制,当事人自主自愿协议选定仲裁机构。
    3.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纠纷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仲裁中的体现。
    (二)基本制度
    1.一裁终局制度
    根据《仲裁法》第9条的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这是国际通用的惯例。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不予受理。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或裁或审制度
    即当事人就其发生的争议,只能在仲裁或者诉讼中选择其一加以适用的制度。
  • 你好,体育仲裁就是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事项交由体育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各方自动履行裁决义务的解决体育争议的方式或活动,是根据国家的仲裁法规和体育法规建立的解决体育争议的一项体育法规制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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