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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公司说赔偿给我。然后就赔偿给我5万元,还和我签到了一份和解协议。但是,现在5万元还不能支付我的这个医药费用,所以我想反悔。所以我想问一下,我签了和解协议书但想反悔,请问签了和解协议能反悔吗?

交通事故
2018-07-20 15:03:0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可以撤销:《合同法》第54条规定,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以及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第55条、第56条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赔偿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有权予以变更。”
    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争议最多的是赔偿协议是否部分无效或可撤销。
    按照《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协议的、在订立协议时显失公平的,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实践中,尤以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要求重新获赔之案件为多。“重大误解”是从意思表示角度说的,即在协议签订时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对事态的判断出现失误,在抱有重大误解的心态下签订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而“显失公平”主要是从损害后果角度讲的。也就是说,被侵害的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远远超过预期损失,并且这种利益差超过了法律允许的限度时,其可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法院撤销该赔偿协议。判断是否属显失公平应考虑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不仅要看签订合同时受害方是否因缺乏经验、技能等,对行为的内容缺乏正当认识能力,还要看协议是否造成实际损失和预期损失的巨大差异。如果损失差距不大,或者当事人订约时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就应有清楚的认识,则不能请求撤销或变更协议;反之,则可请求撤销或变更协议。
  • 1、和解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反悔,除非能够有证据证明其签协议时是非自愿或者受到威胁情况下签署的,又或者协议内容显失公平,否则法院即使受理案件,仍不会支持对方主张;
    2、这个问题必须在和解协议中描述清楚,现在是自愿放弃伤残鉴定而选择协商赔偿,赔偿额度是双方认可的,对方接受了赔偿视作认可责任方已经完成了对其所有侵权赔偿责任的履行;在此情况下,对方即使起诉法院也不会支持其主张;
    3、类似问题2,协议内容必须清除描述伤残补偿方面的协商内容,既然是双方认可的一次性赔偿,协议中必须明确对方接受此赔偿之后,责任方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权利和责任均被全部清理完毕,互不追究。
  • 你好,如果和解协议显失公平,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