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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之前他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是他和他的朋友一起在工作的过程之中受了伤,现在他希望能够申请伤残的鉴定,然后申请赔偿,但是又不知道伤残鉴定的标准是怎样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2018年最新的是什么啊?

交通事故
2018-11-30 19:11:1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第六条肢体残废是指由各种致伤因素致使肢体缺失或者肢体虽然完整但已丧失功能。
      第七条肢体缺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二)一手除拇指外,任何三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或者两手除拇指外,任何四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三)缺失任何两指及其相连的掌骨;
      (四)缺失一足百分之五十或者足根百分之五十;
      (五)缺失一足第一趾或其余任何二趾,或者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四趾;
      (六)两足缺失五个以上的足趾;
      (七)缺失任何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八)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第八条肢体虽然完整,但是已丧失功能,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肩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1];
      (二)肘关节活动限制在伸直位,活动度小于90度或者限制在功能位,活动度小于10度;
      (三)肱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上肢功能;
    (四)前臂骨折畸形愈合强直在旋前位或者旋后位;
      (五)前臂骨折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你可获得的赔偿如下
    1.治(医)疗费:凭医疗发票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的100块一天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去外地就医才有,需发票
    4.辅助器具费:鉴定报告书中有写
    5.生活护理费:鉴定报告书中有写需要护理的,才给
    6.残疾赔偿金:20个月上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十级给10%,九级给20%,以此类推
    7.营养费:需凭证
    8.误工费:鉴定报告书中的误工期乘你的日工资
    9.精神损害赔偿金:不一定,看伤残等级
    10.鉴定费:需凭证
    11.被扶养人生活费:失去劳动能力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未成年人付到18岁,退休老人,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申请重新鉴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以重新申请伤残鉴定。  申请重新鉴定的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44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在接到检修、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的检修、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修、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修、鉴定。  重新检修、鉴定可以由原鉴定机构进行,但应另行选择与原鉴定人平等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鉴定人进行鉴定。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划定》第75条的划定,重新鉴定,假如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用度由公安机关承担;假如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鉴定用度由重新鉴定申请人承担。  交通事故伤残重新鉴定程序:  1、当事人各方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鉴定结果后三日内向事故处理机构提出要求重新申请鉴定。  2、事故处理机构委托其它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交通事故伤者进行重新伤残鉴定。  3、交通事故伤者治疗终结后携带事故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就诊资料(包括门诊、急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X片、CT片、MRI片等影像资料),委托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4、事故处理机构收到鉴定结论后二日内将伤者伤残鉴定结果送达事故各方当事人。  5、重新伤残鉴定的结果为终结评定。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鉴定责任多久可以完成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伤残。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1、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认为可以定为残疾的,可以未果评估。定残委托评估的方式包括:
    1、受害人方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伤残评定。
    在实践中,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如不认可,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所以,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要考虑对方能否接受。
    2、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
    受害人方可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法院在接受申请后一般先征求双方意见,如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选定评定机构的,则由该机构评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机构进行评定。
    伤残评定机构需要具备法定的资质。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对司法鉴定机构管理、注册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选择伤残评定机构必须选择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实践中,有的受害人接受交通管理机构的安排由交通部门的法医出具伤残等级的鉴定书,因该机构常没有司法鉴定资质,其鉴定结论通常不能通过对方的认可。
  • 你好,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相关规定,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里面具体描述了肢体残废;容貌毁损;丧失听觉;丧失视觉;功能丧失;其他损伤,颅脑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等标准。你可以根据受伤的部位去找原文看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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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