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他符合第一项的规定,因此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要想减刑,首先先积极自首,自首后如实供述自已犯罪事实.争取提供线索抓获同案犯,最好和同案犯一案起诉,这样这处案子才分主从,从犯可以比较主犯从轻处罚.当然你提供的犯罪线索,给抓获同案犯有重大立功表现还可以减轻处罚.是在法定刑以下处罚,那就可以低于十年了.还有一个办法,他如果知道其他人的犯罪事实,向公安机关报告后,经查证属实也可以视为重大立功.如果这些都没有,那你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让被害人为你们求情,写一个求情的申请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