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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家批发公司的这个负责人,现在,我们公司和别的公司进行这个代理的事项的这个合作,我们需要和对方签订这个代理商协议,但是我们对这个协议的内容主要写的不是很清楚,所以想问一下,要怎么写代理商保证金协议,有人知道吗

合同纠纷
2019-08-03 13:25:3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保证金协议书  甲方(采购代理机构):xx政府采购中心  乙方(供应商):  为方便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xxx项目,简化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手续,提高采购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预存保证金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预存保证金金额,收取,退还  1.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预存保证金壹万元,作为参加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诚意保证.  2.乙方通过转帐方式向甲方交纳预存保证金.甲方收到乙方预存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并发放一张"预存保证金卡".  3.办理退还预存保证金手续时,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出并退回"预存保证金卡".甲方在确认乙方手续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以转帐方式退还预存保证金.预存保证金所孳生的利息全部上缴广州市财政.  第二条预存保证金的使用和管理  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预存保证金卡"作为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无须另行交纳投标保证金;双方同意预存款不因乙方参加的具体采购项目所要求的保证金数额的多少而增减.  2.个别特殊或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甲方有权在采购文件中规定"不接受预存保证金卡",乙方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另行交纳保证金.项目结束后,甲方依法退回该项目保证金.  3.乙方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约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依法扣减预存保证金,并上缴广州市财政.乙方应当在参加下一个政府采购项目之前及时补足,否则,乙方的"预存保证金卡"失效.  4."预存保证金卡"仅供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使用,乙方不得转借,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用途.  5.甲方必须将预存保证金存放在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条协议生效和期限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预存保证金之日起生效.XX年2月18日前已发采购公告的项目,由于未在采购文件中注明相关内容,不适用本协议.  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都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可随时书面提出,要求甲方退还预存保证金,终止协议.甲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退款当日本协议即自行解除.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要求终止协议并退还预存保证金,本协议长期有效.  3.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或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变更,双方可协商修改,补充相关条款.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 你好,关于你的问题,以下给出代理商保证金协议范本一份,您可以参考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甲方(采购代理机构):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预存保证金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预存保证金金额,收取,退还
      1.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预存保证金壹万元,作为参加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诚意保证.
      2.乙方通过转帐方式向甲方交纳预存保证金.甲方收到乙方预存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并发放一张"预存保证金卡".
      3.办理退还预存保证金手续时,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出并退回"预存保证金卡".甲方在确认乙方手续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以转帐方式退还预存保证金.预存保证金所孳生的利息全部上缴广州市财政.
      第二条预存保证金的使用和管理
      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预存保证金卡"作为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无须另行交纳投标保证金;双方同意预存款不因乙方参加的具体采购项目所要求的保证金数额的多少而增减.
      2.个别特殊或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甲方有权在采购文件中规定"不接受预存保证金卡",乙方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另行交纳保证金.项目结束后,甲方依法退回该项目保证金.
      3.乙方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约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依法扣减预存保证金,并上缴广州市财政.乙方应当在参加下一个政府采购项目之前及时补足,否则,乙方的"预存保证金卡"失效.
      4."预存保证金卡"仅供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使用,乙方不得转借,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用途.
      5.甲方必须将预存保证金存放在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条协议生效和期限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预存保证金之日起生效.XX年2月18日前已发采购公告的项目,由于未在采购文件中注明相关内容,不适用本协议.
      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都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可随时书面提出,要求甲方退还预存保证金,终止协议.甲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退款当日本协议即自行解除.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要求终止协议并退还预存保证金,本协议长期有效.
      3.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或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变更,双方可协商修改,补充相关条款.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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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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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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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总结一下,竞业禁止的对象是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限制期限最多为两年。如果禁止,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必须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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