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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现在在一家公司里面上班,他们公司最近另外有一个员工去法院起诉他们劳动争议的案子,他们公司要填一个送达回证,我想请问一下律师这个送达回证怎么填写呢?对于被告来说,送达回证的填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婚姻家庭
2018-12-08 10:09:5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我国相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送达回证需填写的内容如下:送达地点(你的地址)送达文书名称和件数(送达的是什么文书(比如判决书,调解书,执行文书,支付令等等),件数一般都是一份,视具体情况确定)受件人签名盖章(你的签名和盖章(只有签名也行))收到日期(你签字的日期)代收人记名代收理由(一般文书可由同住的成年近亲属签收,视为本人签收,理由就是当事人外出等等)备注(留置送达等其他情况)。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 你好,送达回证填写:送达地点(你的地址)送达文书名称和件数(送达的是什么文书(比如判决书,调解书,执行文书,支付令等等),件数一般都是一份,视具体情况确定)受件人签名盖章(你的签名和盖章(只有签名也行))收到日期(你签字的日期)代收人记名代收理由(一般文书可由同住的成年近亲属签收,视为本人签收,理由就是当事人外出等等)备注(留置送达等其他情况)
  • 1、劳动仲裁后,双方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都不服,都有权向法院起诉,这种情形,双方互为原被告,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2、互为原被告后,最先起诉的,在庭审时,最先提出起诉的在原告席位,后提出起诉的在被告席位,双方都需要提交答辩状;
    3、《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第6条: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但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倒闭,劳动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者其他事项,如果劳动者败诉,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若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依法支付给劳动者。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 劳动争议案件有前置程序,即先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裁终局的案件,用人单位不能起诉,只能申诉)。超过15日没有起诉的,仲裁书发生法律效力,等同于法院判决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向法院起诉的程序:持仲裁书、仲裁委员会的送达回证、民事起诉状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然后按法院的指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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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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