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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她之前打算要购买一份人身保险,但是他买了人身保险之后,好像过了两年,又要交一个续保押金,我们都不是很懂,请问一下律师,这个续保押金是要重复缴纳的意思吗?续保押金可以退吗?如果可以退的话,在什么时候可以退呢?

合同纠纷
2019-06-16 01:56:0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续保押金是指由于银行要降低贷款风险,故要求成为汽车商业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买车时,4s店或车贷担保公司会在操作保险时标明,但第二年汽车保险时,银行无法约束车主,故4s店或担保公司为约束车主,均按贷款总额按比例收取保证金,以期车主在续保时能继续通过4s或担保公司投保,车主若违约将可能被没收保证金。由于续保押金是违法的,可以要求随时退还。
  • 房屋租赁时,是否需要支付押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法律不干涉。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押金的,承租人应当按约定支付。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支付押金的,承租人有权拒绝支付押金。租房的押金作用1、向房东租赁房子,和房东自己是租赁合同关系,遇见的情况在《合同法》上有明确规定 。2、根据《合同法》第217条,应该按照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如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对地板要怎么保护,那么,由于木地板被桌子划伤是正常现象,按照第218条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煤气灶上的油印,排烟罩上的油滴,木质门上贴画留下的不干胶印,都是可以通过搞清洁去除的,在离开前把这些东西搞干净就可以了,根本不需要赔偿。 3、押金是在担保法里面规定的,如果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房东就不能扣押金。 4、如果和房东有纠纷不能解决,建议找所在辖区街道办下面的房屋租赁管理所,他们是专门负责出租屋管理的,可以找他们调解。5.押金另外作用,如,没有缴纳适用住房期间约定需要缴纳的水电费,物业费,电话费等费用,房东可以从押金扣除以上费用,从而减少自己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 你好,所谓的续保押金,字面理解就好,一般是购车时买保险时遇到的,续保你可以这样理解,你的保险到期了你还想继续投保,那样你继续投保就是续保。续保押金是你续保前缴纳的押金,以防止你到期没又上缴欠款,提前做准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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