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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老家的房子马上就要进行拆迁了,我们家里面打算搬老家的房子给卖出去,现在我打算要把这个户口也得迁出去,迁到我老公那边去,我想了解一下户口在要卖的房子上面需要迁户口吗?如果需要迁户口的话,那么具体又应该怎么签呢?

婚姻家庭
2019-01-20 11:06: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是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具体迁出规定如下:
    1、依据一般城市的规定户口从住房迁出的条件是先找到迁入的地方。如果买主的户口一时之间无法顺利迁出,可以先与买家商议并在合同中做出相应说明,买家给出一段时间的期限供卖方重新找到新的户口接收地。
    2、先协调自己的亲朋好友,暂时记挂在他们的户上,需要户主去公安局帮忙做备案和相关手续。然而由于各地存在差异,卖房者可先行向准备要迁入户口的当地派出所问清楚怎么迁入,再到原户口所在地开迁出证明。
    3,可以找有资格的中介机构、人才市场等暂时将户籍保存在他们那里,一般每月需要缴纳费用和押金等。
  • 1、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卖方如果有户口在该房屋的话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迁出".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将该房屋所属户口(包括空挂户口)迁出,应该构成违约,法院会予支持。但因为卖方不知有前任业主的亲戚的户口在的情况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有意为之,所以违约责任要轻些。
    2、根据公安部《实有人口管理条例》规定:现行房产一户只能迁移一户户口,目前该房屋的产权人可以申请把落在该房屋的其它人户口迁移走。
    3、户口请求诉讼是公民的权利,法院应该受理。
    4、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户口的约定是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买卖合同可以双方商定执行。
  • 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此应当对农业户口人员给予安置补助,非农业户口人员一般没有农村村民资格,不能享受农村村民待遇,因而不能得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助一般是安置房,非农业户口人员的房屋拆迁只能得到货币补偿,而不能得到安置房。
  • 原产权人出售房屋,不迁户口的情况一旦发生则较难处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户籍归公安部门管辖,所以目前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中,对户口问题一般不作判决,仅就户口问题起诉的一般也不予受理。为避免出现上述问题,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加强自我保护,签订有关户口迁移的条款,不仅要明确约定售房者及其家属户口迁出的时间,还应明确不及时迁移的法律后果。如规定每逾期一天,按房款总额的百分之几赔偿损失等。一旦出现售房者延期履行或不履行的情况,购房者便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赔偿损失。
  • 不一定。现在实行了人性化管理,不再强制是否迁移户口
    迁户口手续
    1、把落户申请(派出所有统一的格式,只要填入简单的几项即可)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2、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
    3、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消户;
    4、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准备好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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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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