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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姐姐跟她的丈夫在结婚之后,她的丈夫就去外地工作了,现在已经两年没有回家来了,过年时间也不回,所以我姐姐就想要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现在法院找不到我的姐夫的具体地址址,所以现在法院传票送达不到被告手里,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8-08-03 10:43:2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被告不接传票,我们可以留置送达。如果留置送达也送达不到,那就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 是可以公告送达的。
  • 你好,传票如果送不到被告手里,是不能开庭的。
    但是如果找不到被告,或者被告拒绝接受传票,法院可以有公告送达的程序。
    如果经过了公告送达程序,即使被告没有收到传票,是可以做被告缺席的开庭审理,做缺席判决的。
  • 可以公告送达,详情可以打电话或者来所面谈。
  • 其实可以公告送达的,但公告意味着可能是缺席判决,法官可能不会判决离婚,另外分居两年以上有没有什么证据?
  • 可采取留置送达或者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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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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