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一个朋友,他现在已经上了年纪,他害怕自己离开这个世界,所以他提前就把遗嘱写好了,并且还进行了公证,但是他现在想要再改动,他想要咨询一下律师遗嘱继承公证后再改动还有法律效力吗?希望律师能够帮助解答一下,非常的谢谢,

继承
2018-08-07 10:13: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下称《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最适宜的是也采取遗嘱公证的形式,由遗嘱人立新遗嘱,表明原先所立遗嘱变更或无效。需要注意的是,单方法律行为具有很强的对世性,单方行为生效后对行为人具有较强的拘束力,发生遗嘱变更时,数份遗嘱均为有效,只不过应按法律确定的规则选择效力最高的遗嘱;而发生遗嘱撤销时,被撤销的遗嘱自撤销的意思表示生效之日起即失去法律效力,对遗嘱人不再具有法律拘束力。所以要更改公证遗嘱只能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而原来的公证遗嘱就会无效。
  • 公证遗嘱可以变更或撤销。 可以变更或是撤销公证的遗嘱。或是另行订立遗嘱,然后再去公证。
  • 你好!我国《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和,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可见,虽然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但遗嘱人也可以进行修改或者撤销,不过应按法定的规则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