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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之前去法院打了一个债务债权的官司,是我胜诉的,但对方一直不肯去履行这个判决书,所以我去这个执行局去问,他说我要申请这个执行异议,我想知道执行异议复议有什么作用?怎么提起执行复议?希望律师们可以给我解答。

债权债务
2018-08-08 08:51:4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怎么提起执行复议的问题,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1)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2)相关证据材料;

    (3)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 你好,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案外人(执行程序以外的人)认为所执行的标的自己有全部或部分的请求权,或认为执行可能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目的在于保护案件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可以纠正已经生效执行文书的错误。异议应当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提出,并说明理由,提供证据。执行人员收到执行异议之后,应当立即审查处理,认为异议确有道理的,应当报请法院院长批准裁定中止执行。如果原执行文书确有错误,应撤销原裁判,按法定程序给予纠正。执行异议没有理由的,应当驳回案外人的异议,恢复执行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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