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买的房子变成了两违建筑正准备被拆除,和开发商签的是合作建房合同,原定8月30日交房,但是现在城区政府表示该建筑物没有得到相关规划建设审批,是开发商擅自建设,依法应当拆除。当初签的合作建房合同上写明如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须退还全款,这份合同还有效吗?可以给我提供一些意见和建议吗?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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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房合同,原则上有效,待该房屋是违章建筑,开发商不能逾期的交房,应承担不能交房的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要求退全款,并且要求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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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你合同的具体内容才能够具体确定合同的效力。如果合同只约定由你方提供资金,不承担任何分风险,只分配固定数量的房屋、收取固定数额货币或者只使用房屋,那么你们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合同,您可以要求退还款项。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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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需要把全面了解双方签订合同后才好分析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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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