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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有一个朋友,他因为家里面的房子要装修,所以就跟我借了钱,但是借了钱之后呢,我让他还的时候才发现他已经把这个,房子办理了一个抵押,我想请问一下,在物权法里面是质押优先抵押吗?能不能告诉我一下相关的法律依据呢?

债权债务
2018-08-30 13:09: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然而按照物权效力的一般原理,同一财产上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由于抵押权和质权均为担保物权,抵押权和质权具有相同的效力,原则上应以抵押权和质权设定的先后顺序受偿,抵押权和质权顺序相同的,按照抵押权和质权各自担保的债权比例清偿。

    同一财产上经常会出抵押权和质押权同时存在的情况,因此总是会出现质押权和抵押权优先受偿的问题,一般来说质押权优先于抵押权受偿,但是如果存在有登记备案的抵押权,则登记后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
  • 你好,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不懂程序上的问题,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帮您争取最大利益。若需法律帮助,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
  • 你好,抵押权优先执行。
  • 你好,根据担保法解释第79条的规定,若是在同一财产上共存已经经过登记的抵押权和质押权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可以得知,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的前提是抵押权有效设立且抵押权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了登记。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优先于质押权受偿。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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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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