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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两天我去看房子,售楼部的小姐非常热情,给我介绍的很多,而且还跟跟我介绍说现在买就有优惠,不用多少钱就可以拥有这套房70年的产权,可是我也不太了解什么叫做产权,就想来问一下,产权是什么?它包括哪些东西

房产纠纷
2019-03-20 03:53:1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的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产权具有经济实体性、产权具有可分离性、产权流动具有独立性。产权的功能包括:激励功能、约束功能、资源配置功能、协调功能。以法权形式体现所有制关系的科学合理的产权制度,是用来巩固和规范商品经济中财产关系,约束人的经济行为,维护商品经济秩序,保证商品经济顺利运行的法权工具。
  • 您好。首先,产权是指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

    其次,产权还指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这种财产权是所有权部分权能与所有人发生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是指非所有人在所有人财产上享有、占有、使用以及在一定程度上依法享有收益或处分的权利。
  • 房屋买卖是取得产权的一种途径,应当由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1、购买取得
    2、建设取得
    3、受赠取得
    4、抵押取得
    5、继承取得
    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属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交土地出让金。
  • 1、所谓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房产所有权。
    2、70年后,房子还是你的,土地使用权已经到期。
    3、70年后,国家可以有两个选择,其一,继续出让土地使用权,你再交钱。其二。国家收购你的房产,但要有折旧,国际惯例是2%/年的折旧。
    4、目前房地产商为了赚钱,基本不搞百年大计。房子能住50年的绝对是良心屋了。
    5、地方政府往往喜欢大兴土木,借公共交通等等搞各种名目的建设,而70年内拆迁,你可以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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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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